欢迎访问中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-耐材行业超低排放专家,深度治理顾问网站!
大气治理工程,污水治理工程
土壤污染修复,节能环保工程

全国咨询服务电话

13526771006  13592450115

服务项目

联系我们

客户至上

联系地址:
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54号东方大厦2610室
联系电话:
13592450115
邮箱:810279@qq.com
QQ:810279

行业动态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行业动态

在线监测数据多久上传一次
来源:  发布日期:2019/9/19  点击次数:475

来信:

验收技术指南中6.3.4 2)规定:2)对无明显生产周期、污染物稳定排放、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,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、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。问:1、不少于2天,必须连续两天吗;2、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,是指三个时均值还是三个普通概念的样品:以非甲烷总烃为例,是一小时内等间隔采集3个气袋样品即可,还是要去采集三个时均值(每个小时等间隔采集三个气袋 共九个气袋);3、如果是必须采集三个时均值,请问这三个时均值在时间间隔上有什么要去吗?可不可以在连续的三个小时...

回复:
您在我部网站“部长信箱”栏目关于“验收监测频次”问题的来信收悉。经研究答复如下:一、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,并不要求连续监测2天,但必须确保在主体工程工况稳定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进行,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,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。二、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,是指参与污染物排放评价的有效值样品。三、对采集三个时均值样品的时间间隔无强制要求,对于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的,可在连续的三小时内进行监测;对于间歇排放的,应在污染物排放期间监测并应捕捉污染物排放浓度最高值,以确保监测结果能准确、全面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。感谢您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
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 环评、清洁生产、应急预案、竣工环境验收、安全评价、环保设备,环保工程等环保技术咨询资质的综合服务。
联系人:蒋总
联系电话:13592450115
您的需求就是我们的服务,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

更多环保咨询与政策,请持续关注中部科技:http://www.68190000.com


联系我们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54号东方大厦2610室
电话: 13526771006    13592450115   
QQ:810279
邮箱:810279@qq.com
联系人:蒋经理
官方微信
  • 扫一扫 关注我们

COPYRIGHT BY 中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-耐材行业超低排放专家,深度治理顾问 ALLRIGHT RESERVED

网站免责声明 | 豫ICP备2024068526号-1